对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推荐采用国际认同的罗马Ⅱ标准,其中有关腹部不适或腹痛时间的规定是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累计达()
A:6周
B:8周
C:10周
D:12周
E:16周
出自:临床乡镇执业助理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