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租赁土地权利人转让或抵押租赁土地使用权应满足的条件。
A:经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同意
B:按租赁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
C:已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
D:租赁土地使用权,非随其地上物不得发生转让、抵押
E:租赁土地使用者用租赁的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出自:土地登记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