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耕地资源极为稀缺的国家,闲置耕地与立法取向不符,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
A: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的土地
B: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C: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三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的土地
D: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三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出自:土地登记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