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明确提出,()形成三大支柱,它们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共同为促进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发挥作用。
A:资本构成、内部审计、市场竞争
B:资本要求、监督监管、市场竞争
C: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市场纪律
D:资本比例、外部审计、市场纪律
出自: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