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用或要求返还多交的物业服务费用,合理的理由包括()
A: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的
B:一层业主以未使用电梯为由要求不交电梯维修保养费用的
C: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D: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的
E: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的
出自:05565《物业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