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规定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
B: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C: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监理业务所需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D:具有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E:具有物业管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出自:05565《物业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