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30-60平方米。
A:100
B:150
C:200
D:250
出自:05565《物业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