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40条反洗钱建议提出()
A:金融机构不应设立匿名账户或明显以假名设立的账户。
B:对于低风险客户,金融机构可设立匿名账户或明显以假名设立的账户。
C:对于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不应设立匿名账户或明显以假名设立的账户。
D:对于实施银行保密法的国家,金融机构可设立匿名账户或明显以假名设立的账户。
出自:反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