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确定了()原则,即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将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情况逐级上报至设在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的一级分支机构(主报告机构),同时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局。
A:单向上报
B:双向上报
C:多向上报
D:选择上报
出自:银行合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