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合伙公司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新致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星)”,该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开户业务时,单位负责人为()。
A:深圳市新致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B:张星
C:深圳市新致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星)
D:由存款人书面说明认定
出自:平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