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出具付款依据(注明的事由需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A:超过5万元人民币
B:超过10万元人民币
C:5万元人民币
D:10万元人民币
出自:平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