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任人有()情形的,不得担任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A:有故意犯罪记录的;
B:累计2次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C: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D:累计2次被取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E:与拟担任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
出自:银行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