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三项业务配套开展的财务顾问业务,在业务开展当年或后续年度每年的服务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三项业务涉及投资规模、收购价格的3%,累计服务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整体收益的()%。
A:5
B:10
C:15
D:20
出自:银行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