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A: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主任、副主任
B:信用合作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
C: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D:上述机构的中层管理人员
出自:银行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