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地法定情形有( )。(公司法第101条)
A: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地2/3时
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地股东请求时
C:公司未弥补地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D: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E:公司经理认为必要时
出自:银行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