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
A: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B: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经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
出自:药事管理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