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业务数据修改管理办法》规定,行社应指定人员负责数据修改的审核工作。行社数据修改审核人原则上应有行社()兼任。
A:业务部门负责人
B:科技部门负责人
C:分管领导
D:主要负责人
出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