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A: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B:为实施城市规划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
D: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房地产,满2年未动工的
E:土地使用者因破产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出自: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