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二分之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一
C: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出自: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