禀为古代上行公文文种,民国元年被废除,后袁世凯发布的《官署公文程式令》又恢复使用,并将“禀”用途规定为()
A:下级对长官之陈请
B:官署内部之批件
C:平行部门之公函
D:人民对官署之陈请
出自:00525《公文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