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次估算的起止时间,一般是“以船舶在上航次的卸货港卸货完毕作为本航次的起点,以船舶在本航次的卸货港卸货完毕作为本航次的终点”来计算的,这就是()原则。
A:“起点-终点”
B:“上航次-本航次”
C:“卸货港-卸货港”
D:“装货港-卸货港”
出自:初级经济师运输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