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