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不低于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
A:50%
B:60%
C:70%
D:80%
出自:03325《劳动关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