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06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09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 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规定,A房地产公司取得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采取的出让方式是( )。
A:招标方式
B:拍卖方式
C:协议出让
D:挂牌出让方式
出自:土地估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