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7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1年将该宗房产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房屋以福利价卖给自己的职工居住。职工丙于2002年1月1日住进新房,此时丙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
A:40年
B:70年
C:35年6个月
D:36年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房地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