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与某私营皮革厂于2002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劳动过程中出现伤残,责任自负。2004年谢某在操作机器时,因皮带断裂而砸伤左手,造成粉碎性骨折,经治疗后,被有关机构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出院后,该厂以谢某不能再从事该工作为由提出解聘。为此,谢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单位不得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第1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谢某是否能够直接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第2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劳动合同中规定“伤残责任自负”条款是否有效?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第3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单位是否能解除同谢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