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交易所应当于每一季度结束后15日内,每一年度结束后()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的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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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
C:30
D:60
出自:期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