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0年12月,在职期间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



第1题,共2个问题
(单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任期未到,不能免除吴某的职务
B:以上理由不足以让董事会免除吴某的职务
C:可以免除吴某的职务,但需要提前通知本人
D:可以免除吴某的职务,无需提前通知本人,届时履行告知义务即可

第2题,共2个问题
(多选题)董事会免除吴某的职务,下列事项中,必须做的有()。
A:提前通知本人
B:将免职理由书面报告给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C:将吴某履行职务情况书面报告给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D:将替代人选名单书面报告给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出自:期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