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的规定,严禁期货从业人员从事的行为有()。
A:贬低或诋毁其他机构、从业人员
B:采用明示或暗示与有关机构或者个人具有特殊关系的手段招徕投资者
C:利用与有关组织的关系进行业务垄断
D: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投资者代理人或介绍人返还佣金
出自:期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