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起,应当不少于()。
A:之日;1个会计年度
B:次日;1个会计年度
C:次日;两个会计年度
D:之日;两个会计年度
出自:证券发行与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