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A: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
B: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5000万元的
C:出现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主体变更事项
D:做出发行新公司债券的决定
出自:证券发行与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