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赔偿程序由()和()两部分构成。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D:监督行政关系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二是()。
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2008年9月,B省罗河市燕城区裴庄镇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先办理“砍伐证”、“准运证”。裴政(2008)37号文《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实施秸秆还田”、“谁砍罚谁,谁烧罚谁”、文件的颁布日期是2008年9月3日。文件说,对因养殖、青贮等需求,农户要求砍伐的应先报镇“三秋”秸秆焚烧指挥部同意,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经批准方可砍伐。 农民李某因未经批准砍伐玉米秸秆回家喂猪被镇政府罚款三百元。镇政府对李某的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行政强制的对象是向对方的财物和()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等方式。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
A:课以义务
B:赋予权益
C:剥夺权益
D:变更法律地位
简述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的活动。
我国行政机关分为()四个层次。
A:国务院
B:省级政府
C:市级政府
D:县级政府
E:乡(镇)政府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B: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相应变化
C: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享受的权利
D: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为行政诉讼被告。
A:该行政机关
B: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C:该派出机构
D: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2006年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最后该女士被治安拘留10天。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警察行使的行政职权是()
A:行政强制
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
D:行政命令
选择复议原则
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A:判决、裁定暂时停止执行
B:但判决、裁定必须停止执行
C:判决、裁定中止执行
D: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诉讼证据分为()和()。
某乡欲在其所邻的公路上修一条通往该乡鱼塘的支路,特向县林业局申请砍伐行道树若干立方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支路修好后县文通局以该乡非法采伐行行道树为由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该乡不服,诉讼至人民法院,县林业局以县交通局侵犯其行政管理权为由申请加入诉讼,法院将其列为本案第三人。

第1题,共2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人民法院能否审理行政机义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 理由是什么?

第2题,共2个问题
(简答题)如果本案林业局没有行道树采伐许可证的颁发权,其在本案中应当承担什么负任?理由是什么?

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了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9名。北京科技大学对以上事实没有争议。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请求判令被告:
(1)为田永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2)及时有效地为田永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3)赔偿田永经济损失3000元;
(4)在校报上公开向田永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
(1)原告田永于1996年2月29日写下的书面检查和两位监考教师的书面证言,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考试中随身携带了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没有发现其偷看的事实;
(2)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校长(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原国家教委有关领导的讲话;
(3)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田永等三人考试过程中作弊按退学处理的决定,但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直接送达给田永,也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实际执行;
(4)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函、北京科技大学以田永考试作弊一事复查结果的报告,这些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部分教师、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对田永处分一事的意见,以及北京科技大学在得知这两方面的意见后的态度;
(5)北京科技大学的《关于给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田永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一份、《期未考试工作简报》一份,以上书证与本案没有必然关系,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
(6)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同意自行调取了唐有兰等教师的证言、考试成绩单、199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登记卡、学生档案登记单、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书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和第五联、无机94班人数统计单等书证交给法院。



第1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的被告是否适合?为什么?

第2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被告提供的证据之(2)中的三份材料,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

第3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被告提供的证据之(6)是否有瑕疵?能否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为什么?
行政检查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
行政许可的性质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它是行政主体的();另一方面它又是对行政相对方的()。
行政立法行为属于()。
A:依申请的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
D:内部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主要审查对象是()。
A:行政处理行为
B:行政决定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被告人数提出()。
某市A区居民李某在BIX开办了达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移动电话和BP机。B区工商局接到举报,李某超范围经营电脑,经查明属实,遂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业整顿1个月、变更罚款为1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打算起诉并要求行政赔偿。

第1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中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分别是谁?为什么?

第2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何地何级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为什么?

第3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中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分别是谁?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原告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