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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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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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函数的定义域是,则函数的定义域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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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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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确
·错误
若函数在区间连续,则内必能取到最大值和最小值.( )
·正确
·错误
若函数均在内可导,且,则在内必有.( )
·正确
·错误
若初等函数处及其邻域内有定义,则一定存在.( )
·正确
·错误
若极限都存在,则极限必也存在. ( )
·正确
·错误
的一个原函数是, 则 ( )
·
·
·
·
函数在区间内 ( )
·有极值
·有最大值
·单调递增
·单调递减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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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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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数,则的值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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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积分 可以写成_________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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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积分次序, 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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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元函数在点处满足关系( ).
·可微(指全微分存在)可导(指偏导数存在)连续;
·可微可导连续;
·可微可导, 或可微连续, 但可导不一定连续;
·可导连续, 但可导不一定可微.
函数在点处偏导数存在是函数在该点可微分的 ( ).
·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必要而且充分条件;
·既不必要也不充分条件.
设函数在点处连续是函数在该点可偏导的 ( )
·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必要而且充分条件;
·既不必要也不充分条件.
级数, 则该级数( )
·是发散级数
·是绝对收敛级数
·是条件收敛级数
·可能收敛也可能发散
设幂级数在点处收敛, 则该级数在点处( )
·绝对收敛
·条件收敛
·发散
·敛散性不定
, 则级数( )
·收敛且和为
·收敛但和不一定为
·发散
·可能收敛也可能发散
幂级数的收敛半径 ( )
·1
·0
·2
·3
幂级数的收径半径R = ( )
·3
·0
·2
·1
微分方程的特解形式(其中为常数)为( )
·;
·;
·;
·.
微分方程的特解形式(其中为常数)为( )
·;
·;
·;
·.
1.下列微分方程中,通解为的微分方程是( )
·;
·;
·;
·.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
·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的1/2
·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的1.5倍
·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的2/3
*20.缓刑犯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的( )
·应当撤销缓刑
·不应撤销缓刑
·可以撤销缓刑
·只要未超过追诉时效,就应撤销缓刑
*19.下列法定量刑情节中,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是( )
·未遂犯
·既遂犯
·累犯
·预备犯
*18.因犯某类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这种罪的犯罪分子,是特别累犯。这类犯罪是( )
·危害公共安全罪
·侵犯人身权利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养花专业户李某为 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司机某甲,平日酒量为白酒一斤。某日,甲喝了半斤白酒,自认为没事,就驾车出去办事,途中因头晕刹车不及,将一行人撞死。对某甲主观方面认定正确的是( )
·某甲明知自己饮酒,还要驾车,其主观上对于交通肇事结果是犯罪故意
·某甲没有超过他平时的酒量,对于交通肇事在主观上是意外事件
·某甲明知自己饮酒,但认为没事,在主观方面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某甲自认酒量大,应该没事,结果驾车肇事,在主观方面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杨某在踢足球时一脚将球踢出场外,打碎足球场旁居民楼上刘家阳台上的玻璃窗,玻璃掉下时又碰上楼下李下的花盆,花盆随之落下,刚好砸到从楼下走过的吴老太的头上,致其重伤,问,杨某的行为在刑法学上认为是( )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意外事件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指( )
·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不满14周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刑事责任,( )
·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视同正常人犯罪,并无特别的刑事责任规定
下列哪个行为属于危害行为( )
·人在睡梦中的举动
·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人在身体完全受到强制下的行为
·人在精神受到一定强制时实施的行为
从一般意义而言,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包括( )
·犯罪的行为、犯罪的结果
·犯罪的动机、犯罪的目的
·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是( )
·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
·行为具有某种特定职务
·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职务而不履行该职务
·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特定义务,以致发生某种危害结果
犯罪行为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种形式,即( )
·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
·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
·作为与不作为
·明知行为与不明知行为
铁路扳岔工不按时扳岔,致使火车相撞,构成犯罪。其义务来源于( )
·法律规定的义务
·由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义务
·由于先前行为而产生的义务
·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甲因与别人勾搭成奸而欲杀夫另嫁。一日,甲听信巫婆教唆,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其夫名字的纸符烧毁,取少许纸灰,拌入白糖中,让丈夫喝下,企图依靠神力将其杀死。奸情败露后,甲交待此事而案发。甲的行为( )
·属于故意犯罪
·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不构成犯罪
·属于意外事件
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时,我国有限制地对其行使管辖权,所根据的原则是( )
·属人原则
·属地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
·保护原则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
甲在新刑法生效以前实施的某一行为,新的刑法规范认为是犯罪,而旧的法律认为不是犯罪,此时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原则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市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市某局长乙某有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并销毁了有关罪证,( )
·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甲某构成包庇罪
·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甲某不构成犯罪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相适应
·人身危险性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社会危害性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犯罪态度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 )
·各级人民法院
·各级人民检察院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
·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不构成犯罪
·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