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即()
A:事故现场未处理不放过
B: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C: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D: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E: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出自:水利资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