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它特点有:()。
A: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
B: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C: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衡平法和制定法为补充。
D: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出自:信用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