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及时处理异议信息、更正信刚卢品造成损失的,由信用管理机构责令改止,给予警告,并可处()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事责任。
A: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D: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出自:信用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