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资格证外,处()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资格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格证。
A:1千元
B:2千元
C:3千元
D:5千元
出自: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