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A: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低,违法数额较小;
B: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C:多次迟报统计资料;
D: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出自:统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