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中细菌数和霉菌数的限度标准与要求为()
A:应符合无菌检查法无菌的规定
B:不得过10个
C:不得过100个
D:不得过500个
E:不得过1000个
出自:中药学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