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A:罚款
B:恐吓
C:辱骂
D:体罚、变相体罚
出自: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