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宣布该国给予乙国公民或法人的待遇,在现在或将来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在该国享有的待遇。这种做法在国际法上被称为( )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遍优惠待遇
D:差别待遇
出自:司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