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发行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无论当期是否宣告发放其股利,在计算列报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应扣除当期归属于除母公司之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可累积分配股利,扣除金额应在()项目中列示。
A:“少数股东损益”
B:“其他综合收益”
C:“净利润”
D:“其他资本公积
出自:会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