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和实施,()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了四个核安全设备方面的部门规章。
A:国务院
B:核工业部
C:环境保护部
D:国家核安全局
出自:核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