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代理开立阳光卡的,柜员应与被代理人进行开户事宜的电话核实,如被代理人在银行已留存联系电话,柜员应使用已留存的电话联系与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如被代理人未在银行留存过联系电话,柜员应按照代理人在《个人业务开户申请书》上填写的联系电话与被代理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柜员在《个人业务开户申请书》上记录核实情况,包括(),并签章确认。
A:被代理人姓名
B:核实的电话号码
C:核实结果
D:核实日期
E:核实时间等
出自:银行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