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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出自:
司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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