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随军配偶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期满后,按本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比例逐年递减。递减后的基本生活补贴最低标准,由总后勤部参照省会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A:8
B:9
C:10
D:15
出自:军事业务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