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A:15
B:10
C:30
D:60
出自:水利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