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0年7月15日对辖区内内设计规模为30万吨/年一铅锌矿采选企业进行检查时,该企业尾矿库和选厂已建设完成,“环评”将企业所排尾矿砂定义为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针对该企业的具体情况,请简要回答企业尾矿库现场监察的要点。
出自:环境监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