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6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致使()以上中毒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A:二十人
B:三十人
C:四十人
出自:司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