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的,可以被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A: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
B: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
C: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
D: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出自:环境监察岗位